2007年3月22日 星期四

綜合所得稅、營業所得稅、遺贈稅大降 2010年上路

2007/03/21



近20年沒有調整的台灣個人綜合所得稅稅率,財政部研擬在2010年調降,由現行6%到40%,降低為5%到35%。



  財政部長何志欽21日將提出全面稅制改革方案,除綜所稅外,營所稅率自2010年起分5到10年,由現行25%降為15%;遺產及贈與稅改革,最高稅率則由現行的50%降到25%。



  這項稅改計畫涵蓋所得稅、遺贈稅、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等,如果獲得立法院修法通過,將是近40年來幅度最大的租稅改革。財政部估計,實施第1年,政府稅收將減少新台幣500億元。



  財政部指出,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等租稅減免措施,不但侵蝕稅基,而且稅負不公、影響資源分配。



  遺贈稅改革幅度也很大,除最高稅率可望「打對折」,從50%降到25%之外,級距也減半,由現行10級減為5級。財政部並規劃整合免稅額度,讓民眾除了每年新台幣111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外,遺產稅免稅額也可提前在生前使用,增加民眾財產運用效率,也滿足中產階級在生前將財產移轉給子女的需求。



  依財政部規劃,贈與免稅額目前每年111萬元,加上遺產稅免稅額779萬元,未來個人生前可以運用的財富移轉免稅額,將大幅提高。



  財政部一方面研擬減稅,一方面計劃擴大稅基,以增加減稅籌碼。包括:取消促產條例的各項租稅獎勵,預估可以增加稅收,進而讓所得稅等稅目產生新台幣 1200億元的減稅空間;持續推動取消軍教免稅;2009年將最低稅制的個人海外所得納入課稅;取消兩稅合一企業保留盈餘加徵10%所得稅的制度、外國營利事業商標權權利金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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