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6日 星期五

分散帳戶 存保不會通賠

2010.1.29



分散帳戶 存保不會通賠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存保公司最近發現企業及學校等法人存款,在投保存款保險時,不少是以分公司或各系所名義分散投保,但因法令規定賠付時須歸戶再依保額上限計算,未來萬一須賠付,恐引發糾紛。



存保公司已協調銀行公會處理,並將在法律明訂賠付辦法。



存保公司總經理王南華昨(28)日表示,存款保險在限額保障期間,對存款金額計算實務上是以總歸戶方式辦理,自然人是以身分證字號歸戶,法人則是用統一編號辦理存款歸戶,再計算最高保額。



存保對單一帳戶賠付上限是150萬元,但同一公司如果在甲銀行各地分行有十個不同帳戶,未來如果甲銀行倒閉,啟動存款賠付機制,該公司歸戶後總共只能取得150萬元的賠付金額,而不是1,500萬元。



存保公司表示,最近發現有一些企業或學校法人,會用不同分公司、系所的名義開戶存款,有些銀行也會給不同的編號投保存款保險,萬一需要賠付時,歸戶的結果會變成只能賠付一戶,可能進而衍生糾紛。



王南華表示,存保公司已就此問題,跟金管會、銀行公會等單位討論,由於美國、加拿大、新加坡也都是採取總歸戶的方式計算最高賠償金額,本次修改存保條例的同時,也希望在存保條例施行細則,更明確規定對同一存款戶保額上限的認定方式。



王南華說,存保公司是在查核時,發現有銀行出現這種現象,但也有部分銀行會自行對同公司或同自然人的不同帳戶總歸戶。



王南華說,存款保險的保費是由銀行繳交,銀行如果把原本一戶的保費,分開成100戶投保,保費負擔會更多;但銀行辦理總歸戶,可能增加行政作業成本,加上目前我國存款保險費率偏低,可能因此才有銀行未進行總歸戶。

拿員工發票報帳抵稅 當心了

2009.11.16



拿員工發票報帳抵稅 當心了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拿發票報公司帳抵稅要小心了,在財政部長李述德指示下,明(99)年一整年,個人民生消費發票卻轉報公司帳的行為會被查稅。取得包括超商、百貨公司、量販店、餐飲、服飾、娛樂活動、加油站等具消費性質的發票,全國五個國稅局將總動員列管查稅。財政部本周將召開99年度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計畫的獵漏方案執行會議,共有包括所得稅、營業稅、遺贈稅及房屋、地價等財產稅共八大查稅計畫將入列,交由全國五區國稅局,結合財稅資料中心的電腦檔,明年起執行查稅。



依據財政部五區國稅局過往執行年度獵漏計畫的成果,國庫一年平均可以增加約500億元以上的查稅收入。



99年度維護租稅公平查稅計畫臚列包括營業稅特殊選案、個人捐贈抵稅、個人財產鉅幅變動等查稅項目。其中,輔導營業人誠實申報營業稅方案中,首度將個人屬私人消費發票,提供企業做為營業稅額扣抵憑據,列入查核範圍。



這項拿私人消費發票轉報公司帳,協助公司漏稅行之多年,據指出,今年所以首度被列為查稅項目,是因為財政部長李述德發現民間消費習慣出現此一歪風,特別指示稅捐機關應列為明年重點查稅作業。



據指出,購物時銷售人員會詢問要不要打「統編」已成為漏稅溫床,一般消費者只要能夠背出公司統一編號,無需任何證件即可取得可以抵稅的三聯式發票。



部分家族企業或公司股東將個人消費物品的花費,拿來列報公司帳,一來節省個人花費,再來則可做為公司扣稅之用,達到短漏稅目的。



明年將要執行的個人消費發票查稅行動,將把無僱用員工,或員工人數在四人以下的公司行號,以及取得來自加油站、量販店、百貨公司、服飾、餐飲、珠寶、超商、高爾夫球相關花費、娛樂表演活動與旅宿業開出的三聯式發票比例過高的企業,列入查稅對象,瞭解有無利用個人消費發票報帳逃稅。



統一發票目前可簡單區分為二聯式與三聯式兩種,相差的就是扣抵聯,若為營業人(如公司組織等)購買生產原料或供營運使用的貨物、勞務,即要有登打公司統一編號的三聯式發票,再憑發票上的扣抵聯,做為扣抵營業稅額及日後申報營所稅費用降稅之用。二聯式發票則不需要公司統一編號,取得者多數為個人消費之用,無法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