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9日 星期五

由力霸事件看投資上限40% 絕對不能放寬

作者: eeebbs55 /  Guest   發表:2007-01-10 08:43


如果要去中國投資

拿自己的錢去要拿多少去那都無所謂

拿百分之百去要死要活也只是你家的事

跟社會大眾無關

但是股票上市公司不同

錢大都是來自台灣的買股票的社會大眾

等於是大家的錢


 




先別說中國對台灣有敵意處處打壓台灣 肥了敵人瘦了自己

單是大陸台商企業的帳台灣根本就沒辦法查 是賺是賠根本無從得知

在中國要作假帳美化帳面欺騙股票投資人那是再簡單不過的事了

經濟犯如果騙了百億躲在中國那也無法引渡

有心犯罪的人根本就可以有恃無恐今天如果沒有限制對大陸投資這次力霸事件被轉移到大陸的錢可能就不只百億了 五百億都有可能

台灣社會大眾將會損失更慘重

到時爆發金融風暴都不是危言聳聽

一些說要放寬的人眼光狹縊 短視近利

一時的商業利益哪能跟國家社會的長治久安相比?






感謝 Snosrap 送來這段節目的錄音檔:蔡漢勳 看破新聞(.mp3)以及蔡漢勳的文字版「馬英九與力霸風暴」(資訊來源:福爾摩沙Orz評論報



力霸案怎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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