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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17日 星期四

被掠奪的台灣:四萬換一塊的故事

被掠奪的台灣:四萬換一塊的故事



 台灣公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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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日治時期通行於台灣的10元台灣銀行券,與10元日圓等值;下:這張10萬元的舊台幣在上海印製,運返台灣時,舊台幣已被新台幣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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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張60億圓紙幣,1949年5月10日由中華民國政府的新疆省銀行發行,是中國歷史上面額最大的紙幣。當時,國民政府發行的貨幣與新疆地方貨幣折價共同流通使用。在這張鈔票上,印有”折合金圓券壹萬圓”。按當時上海一石米的價格是金圓券4.4億元計算,這張60億圓紙幣只能買到 88粒米。


文/翁青治





1945 8 月,二次大戰結束,台灣人民歡欣脫離日本人的殖民統治,也對前來接收的中國政府抱著極大的期待。當時或許沒有人想到,大家迎來的,竟然是另外一個殖民統治的政權。



完成接收之後,首先浮現出來的就是台灣在中國人心中永遠的邊陲地位。行政院在
1945121日 派遣「台灣工礦事業考察團」抵台考察台灣的工業與礦業,考察團在三個月後完成了一部考察報告。報告中指出,台灣不應該成為中國重要工業發展重心,所以「不必應有盡有、儘量建設」。報告中又指出「對台灣之既有工業,不必全部恢復,不宜作鉅額之投資」,更重要的是,為防止台灣經濟壯大,獨霸一方,所以建議「不必使台灣自給自足,樹立經濟割據之條件」[1]這個報告,凸顯出在很多中國人的心中,台灣只應該是一個無足輕重的邊陲地區。



接下來,
1946 年元月,所謂的中華民國行政院資源委員會中央設計局共同完成了一項「中國戰後經濟建設五年計劃」,將中國劃分為九個經濟區,其中台灣、福建、廣東與廣西同被劃為東南區。在這個重建未來五年經濟的龐大計劃裏,投入華北與華中兩個地區的投資額占了總預算款項的 65%。可是投入東南區的金額卻只佔了總預算的 9.8%,更明顯呈現出了中國政府對核心地區與對邊陲地區不同的心態。[1]



隨著二次大戰的結束,國共內戰開始從中國的東北延燒到華北,到了
1946 8月演變成為全國性的戰爭。熊熊的烽火下,地處邊陲,被中國人認為不應當是祖國發展重心的台灣,卻成了國民黨政府後勤補給的最重要來源,各項台灣出產的物資被源源不斷的運往中國內地。以米糧為例,僅在1946年,就有一百多萬石的食米由台灣被運送到中國蘇北和華北充作軍糧。台灣在日治時期,一直都是米和糖的重要產地和輸出地,但是在1946年,台灣卻遭受到了前所未見的米荒,當時物資外流的嚴重程度可見一班。[1]





除了各項物資的外流,資金也一樣的被國民黨政府撥轉到中國內地。二次大戰末期,台糖公司原來有
15 萬噸的存糖,是用來當作戰後復員與營運的資金。但是國民黨政府下令「接收所有日人存糖,撥歸中央,集運上海銷售」,所有的存糖都被無償的運往上海變賣。台糖失去了復員基金,只得向台灣銀行借貸。這樣的事例並非只有在台糖發生,國民黨政府也透過許多其他的公營企業,將其物資不斷的轉運大陸,再要求台灣銀行擴大放款給這些公營企業作為週轉資金。台灣銀行只有不斷加印貨幣,因而造成了戰後台灣嚴重的通貨膨脹。[1]



徐蚌會戰以後,中國長江以北多被共產黨佔領,而江南人心浮動,收稅困難。所以從
194811月以後,中華民國所有軍公教人員的生活來源,只有依靠台灣。中國的軍公教人員眾多,很快就吃垮了台灣。台灣的物資變得極端缺乏,物價也跟著飆漲。後來曾任中華民國總統的嚴家淦先生,在19496月發表的書面談話「幣制改革方案緒言」裏指出,「近數月來,中央之軍公費用及各公營事業之資金,多由台省墊借。歷時既久,為數又鉅……去年11月以降…京滬局勢緊張,中央軍政款項之墊借尤為龐大。以致台省金融波動,物價狂漲。」[2]



由於濫印鈔票導致舊台幣大幅度的貶值。於是1949615日,國民黨政府在台灣發行新台幣,明訂四萬塊舊台幣兌換一元新台幣的匯率 [3]民間習稱為「四萬換一塊」。要了解四萬換一塊對台灣民生造成的巨大影響,我們必須從舊台幣的前身,也就是「台灣銀行券(Taiwanese Yen) 」說起。



在日治時期,由台灣總督府發行的「台灣銀行券」,是當時台灣通行的貨幣。雖然名稱不同,但是與日本國內的日圓是一比一的對價,也就是說,日治時期的「台灣銀行券」與日圓是等值的貨幣 [4]。國民黨政府接收台灣以後,在1946521日由台灣銀行發行舊台幣,與「台灣銀行券」是一比一的兌換率。換句話說,甫發行的舊台幣與日圓,在當時也是等值的貨幣。但是三年後的1949615日,台灣人民卻要用四萬元的舊台幣才能兌換到一元的新台幣。[3,5]




要估算台灣人民的損失,我們可以將舊台幣折合成美金來計算。1949年剛發行的新台幣與美金是五元新台幣兌換一元美金的匯率 [5],所以1949年的舊台幣兌換美金的匯率就是20萬 (= 4萬X 5) 舊台幣兌換一元美金。反觀日圓兌美金的匯率,雖然在大戰結束後經過激烈的震盪,但是從1949年起日幣逐漸趨於穩定,而且一直到1971年都是固定在 360:1的美金匯率 [6]。這 就是說,原本在1946年與日圓等值的舊台幣,到了1949年卻是要用20萬的舊台幣(等於一元美金)才能夠換到360元的日幣(也是等於一元美金) 。台灣人民的財富縮水到原來的555分之1 (= 360元÷20萬元)。到了1970年,台幣更貶值到原來的8分之1,對美金的匯率成為 40:1。然而日圓卻仍然維持在360:1的美金匯率。如此一來,台灣人民的財富更是縮水到原來的4444分之1 (= 555分之1乘以8分之1)。用 一個假設的例子來說,如果有人在1946年將等值的一百萬日幣與一百萬「台灣銀行券」同時埋在地底。到了1970年再挖出來,一百萬的日幣仍然是一百萬的 日幣,可是 一百萬的「台灣銀行券」卻只能換到225元(= 100萬÷4444)的日幣。這就是號稱「民族救星」、「世紀偉人」 的「總統蔣公」賜給台灣人民的「德政」。



可悲的是,國民黨政府在中國造成的通貨膨脹,比起台灣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如果說,國民黨在台灣進行的金融掠奪,造成台灣人民的財產大幅縮水,那麼國民黨 在中國進行的金融搜括,就是讓許多中國人一生的積蓄化為烏有。可是就在大多數的台灣人和中國人都纏身在國民黨政府造成的金融風暴時,國民黨的政府要員、與 國民黨關係密切的財閥以及奉命來台的接收人員,卻因為憑空創造了一個中國貨幣對台灣貨幣極端不公平的匯率,而發了一筆大橫財,這就是國民黨政府對臺灣人民 進行的二度金融剝削。要了解臺灣人民被剝第二層皮的來龍去脈,我們就必需從中國的幣制談起。



中國自古以來都是以白銀作為法定貨幣,而民間的交易也多以銀兩作結算。自清代中葉起,隨著外國銀圓的流入,民間也開始有銀圓的流通。民國成立以後,仍然繼 續以銀圓作為通用的貨幣。雖然有些地方銀行和地方政府也發行紙幣,但是紙幣的流通性以及認可性都是相當的不足。國民政府在1927年北伐以後,開始逐步施行貨幣改革。在1935年11月4日,宣佈發行法幣(國家信用法定貨幣的簡稱),以一法幣兌換銀圓一元,將市面所有的銀圓全部收歸國有。[7]



1937年中日戰爭以前,法幣的總發行量不超過14億元。戰爭期間,為了支付增加的財政支出,國民政府開始大量發行法幣。1946年以後,為了支付與共產黨作戰的軍費,法幣的發行量更是大增,到了1948年8月總共發行了604兆元,是原發行量14億元的43萬倍。法幣發行初期與美金的匯率是20元法幣兌 換一元美金。到了1948年8月,卻變成了1千1百萬的法幣才能兌換到一元的美金。法幣貶值到原來幣值的55萬分之1,中國人民對法幣的信心完全喪 失。[7,8]



1948年8月19日,國民黨召開中央政治會議,當晚隨即發佈「金圓券發行法」,以金圓券取代法幣。根據當時的規定, 金圓券一元折合法幣300萬元,並且禁止私人持有黃金、白銀、外匯。凡私人持有者,限於9月30日前全部收兌成金圓券,違者沒收 [9]。在沒收法令的威脅下,大部分的民眾都服從政令,將終生積蓄的金銀外幣全部兌換成了金圓券。1948年,因為與共產黨的戰事,政府的赤字每月高達數億至數十億元。國民黨政府稅收不足,又只曉得以多印鈔票來填補財政赤字。金圓券發行一個月到9月底,發行量已經增加到12億元,到11月增加到19億元。 到了12月底,發行量增加到81億元。隔年的1949年4月再增至5兆,到了6月時更暴增至130兆,短短十個月就達到原定發行量的65萬倍。快速的通貨膨脹造成金圓券的迅速貶值,早上的物價到了晚上就已大幅改變。商家為了避免損失,乾脆拒收金圓券,於是民間經濟陷入全盤的混亂。[8,9]



在金圓券發行之初,為了避免被沒收,許多人將終生積蓄的金銀外幣兌換成了金圓券。隨著金園券的大幅貶值,這些人一生的積蓄全都化為烏有,特別是城市的中產階級所受到的經濟損失最大,使得國民黨失去原來最重要的支持者,這也是國民黨在國共內戰中迅速垮台的主要原因。[9]



1949年4、5月,南京、上海相繼被人民解放軍攻佔,共產黨在6月起宣佈停止金圓券流通。國民政府遷到廣州後還繼續發行金圓券,但其價值已經接近廢紙。 到了7月4日, 行政院在廣州宣布「銀圓及銀圓兌換券發行辦法」,停止發行金圓券,改以銀圓券取代 。銀圓券1元等於銀圓1元(含純銀 23.493448克),而金圓券則以五億元折合為銀圓券一元。[10]



由於有法幣和金圓券的前科,再加上政局日下,銀圓券也難逃貶值的命運。1949年7月17日共產黨新華社發表聲明,解放後只會收兌銀圓而不接受銀圓券。於 是人民搶著以銀圓券兌換銀圓,銀圓券的價值更是暴跌。隨著廣州及西南地區在1949年下半年由人民解放軍攻佔,銀圓券亦從此停止流通 [10]。至於銀圓的幣制卻被國民黨政府帶到台灣,雖然銀圓從來都不曾在台灣的市場流通,但卻是中華民國的國幣單位。1949年發行的新臺幣與銀圓的匯率則是固定在銀圓1元=新臺幣3元。[5]



以1949年國民政府規定的五億金圓券折合銀圓一元的匯率 [10],和銀圓1元等於新臺幣3元的匯率 [5]來計算,1949年的新台幣一元可以折合1.67億(=5億÷3)的金圓券。如此說來,舊台幣在其最低價的時候,也能以一元舊台幣折合4175元 (=1.67億÷4萬)的金圓券。再與法幣來作比較,法幣最後在1948年8月跌到1千1百萬元法幣兌換美金1元的匯率 [8]。以舊台幣在1949年最低價的時候還擁有20萬元兌換美金1元的匯率來計算,最低價時期的舊台幣,在國際市場上仍然擁有一元兌換55元(1千1百 萬÷20萬)法幣的價值。可見當時的舊台幣,無論是對法幣或是對金圓券,仍然都是強勢的貨幣。可是當時的國民黨政府,卻以一種獨厚法幣和金圓券的活動匯率,刻意壓低了舊台幣的幣值 。於是,中國來台的接收人員以及公務人員都因此而發了一筆橫財。



曾經在台灣擔任過經濟部次長,國貿局長,臺糖董事長的汪彝定,在其回憶錄《走過關鍵年代》中寫道:「拜此匯率之賜,我們這些早期來台的窮公務員,忽然之間發了一筆小財。我帶來台灣約有一、二十萬元法幣,按照二十比一的匯率,變成六、七千元,甚至上萬元台幣。我穿著一條舊卡其褲來到台灣,這時趕緊去太平町 (延平北路)做衣服,一口氣做了兩套款式不甚高明的西服,共花了我兩、三千元而已。如果在重慶,這筆錢 (六萬元法幣)連一條卡其布褲都買不到。」 [11]



這種不公平的匯率,讓中國人得以大批低價的劣幣流入臺灣從事套匯的活動,於是臺灣的經濟更加惡化,通貨膨脹也更趨嚴重。1947 年 2 月初,台灣長官公署準備將所有接收的日產房屋全部標售,上海財閥便以套匯得來的台幣搶購日產。更嚴重的是,在發行新臺幣之前,臺灣物資出口所賺得的外匯, 均需透過在上海的中央銀行,折算成法幣或金圓券以後,再用獨厚法幣和金圓券的匯率折算回臺幣,造成了臺灣外匯收入蒙受重大的損失 [12]。這就是國民黨政府對臺灣人民進行的二度金融剝削。臺灣人民在這次剝削中所受到的詳細損失,還有待專家學者來作進一步的研究和釐清。



戰後的台灣,因為因緣際會,得以脫離中國而獨立生存,全民的努力創造了排名世界第24的經濟體 [13] (如果以購買力平價(purchasing power parity exchange rate)來計算,則是世界第19大的經濟體 [14])。倘若台灣又被吸入中國的黑洞,邊陲的地位一定再現。屆時的台灣,必然是「不必應有盡有、也不必儘量建設」,「既有工業,不必全部恢復,也不宜作鉅額之投資」,「不必使台灣自給自足,樹立經濟割據之條件」。於是,台灣的重要產業和菁英人才必定向中國的內陸移動,而今日繁榮的台灣,也必如流星劃空,在一道絢麗的光芒之後,永遠消失在宇宙漫漫的長夜。





參考文獻:

1. 陳翠蓮,,“戰後接收的歷史糾葛 - 資源掠奪問題“,轉型正義-台灣歷史問題系列座談會,第1場: 台灣接收的歷史糾葛,會議紀錄,台灣歷史學會, 2006/11/03

2.”台灣省政府公報” , 民國38年秋27期第410頁

3.”舊台幣“,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4. “Taiwanese Yen”, From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5. “新台幣“,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6.”Japanese Yen”, From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7.”法幣“,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8.陳建良,”貨幣供給量與通貨膨脹-從民國37年發行的金圓券談起“,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電子雜誌, http://beaver.dlc.ncnu.edu.tw/projects/emag/

9. “金圓券“, 維基百科。

10. “銀圓券“, 維基百科。

11. 汪彝定,“走過關鍵年代 ─ 汪彝定回憶錄“, 商周出版社, 1991年10月14日。

12. “舊臺幣換新臺幣對民生影響之研究“, www.tpa.gov.tw/upfile/www/臺灣省議會第一、二屆(1959-1963)議政史料特展/1959_1963/1.pdf

13. “List of Countries by GDP (Nominal)”, From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14. “List of Countries by GDP (PPP)”, From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15. “60億圓紙幣“,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本文上期刊登於2231期 12/19/2008)。

2007年2月6日 星期二

18%代墊款破500億 台銀減息

〔自由時報記者陳麗珠報導〕台銀因各級政府拖欠十八%軍公教退休優惠存款利息代墊款的金額衝破五百億元,考量分攤方式的合理性,大幅調整了基本放款利率計算方式,直接改變了台銀與中央、地方政府對十八%優惠存款利息的分攤方式,以四千三百億元的存款金額估計,台銀一年可省下約二十億元的利息支出,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負擔則加重,每一億元的優惠存款,每年增加四十六萬元的利息支出,台銀的動作將使各級政府財務收支更形惡化。



改變計息方式 一年少20億利息支出

 


談及十八%的軍公教退休優惠存款政策,台銀就充滿無奈,依照慣例,台銀與中央及地方政府的利息分攤方式,就是以基本放款利率扣除一年期定存利率後,再除以二,然後再加一年期定存利率,就是台銀要負擔的利息,十八%減除台銀負擔部分,就是中央或地方政府需要支付的利息。


以去年底的分攤方式為例,台銀負擔的利率為四點五二七五%,中央或地方政府負擔的利率則為十三點四七二五%,依照慣例,台銀都會「好心」地先幫中央及地方政府代墊軍公教退休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貼,每年2月份「清帳」一次,再將帳單寄給中央及地方政府。


不過,各級政府因稅收不足,財政越來越艱困,拖欠台銀代墊的十八%優惠存款利息的現象相當普遍,即使銓敘部早已要求欠款的各級政府於收到台銀帳單後,隔年的6月前必須清償前一年度的代墊款,卻礙於法令無法對積欠代墊款的各級政府祭出罰則,各級政府都是抱持能欠就欠的態度,自民國七十八年開始,積欠代墊款的情況越來越惡化。


根據統計,各級政府積欠台銀代墊款的金額都維持在四百億元的水準,截至去年11月底,各級政府的「賴帳金額」更直接衝破五百億元,達到五百二十七億元, 讓台銀的績效始終無法發揮,處分閒置資產撐場面,又老是被立委「K」。


各級政府每億元優惠存款 增46萬利息負擔


根據去年11月底的資料,欠錢不還的各級政府中,前三名的「積欠大戶」以台南縣最高,達到六十六點七六億元;其次就是台北縣,積欠代墊款的金額也有五十九點九六億元,逼近六十億元大關;第三名就是中央了,積欠金額為五十二點二六億元。若不包含中央,光是地方政府欠款金額為四百七十四點七七億元。


各級政府使出賴帳本事,台銀莫可奈何,只好使出改變利率計算方式,至少可在「帳上」贏回一點面子,今年起改變基準利率及基本放款利率計算方式,基準利率由以往的四點六八五%降為三點七六五%,再加上二點一四個百分點,就成了基本放款利率,檯面上說是因為了拉平與中信局的差異,避免合併後,利率計算方式不一致,引起客戶疑惑。


其實,基本放款利率改變之後,影響最大的就是台銀與各級政府對十八%優惠存款的利息分攤方式,前後兩種計算方式,利率相差零點四六四五個百分點,台銀負擔的利率降至四點○六三%,各級政府負擔的利率則提高至十三點九三七%,以四千三百億元的優惠存款計算,一年可替台銀省下約十九點九七億元的利息支出,但是,各級政府可就更苦了,每一億元優惠存款,將增加四十六萬元的利息負擔。


由於台銀新年度的三十億餘元釋股預算遭到立院凍結,又遭立院決議提高年度盈餘預算,而今將因十八%優惠存款利息分攤方式改變,使台銀應該可以順利達成盈餘目標;而各級政府則因台銀會先代墊,今年還感受不到負擔,等到明年2月台銀寄出帳單後,看到帳單就知道負擔增加狀況了。



2/5/2007 8:20:08 AM